什麼是長照2.0

 

長照2.0,照顧的長路上更安心

資料來源:新聞傳播處

 

一、 前言
我國隨著社會變遷與醫療衛生的進步,國人平均壽命長期呈上升趨勢,但生育率與死亡率雙雙下降,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,台灣65歲以上人口比率於107年3月達14%,正式邁入高齡社會,108年11月更上升至15.2%;推估至115年將超過20%,邁入超高齡社會,亦即每5人就有1人為65歲以上老人,使得長期照顧需求人數隨之增加。又因家庭的照顧功能逐漸式微,個人與家庭的照顧壓力日重,進而衍生社會與經濟問題。因此,建立完善的長照體制,已成為完備我國社會安全體系的關鍵之一。

為滿足未來龐大的長照需求並減輕家庭照顧沈重的負擔,行政院於105年9月29日通過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.0」(簡稱長照2.0),並於106年1月1日上路;另為增加長照服務供給量能,自107年起實施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新制,搭配長照服務單位特約制度,鼓勵更多長照服務單位投入。此外並致力與地方政府合作,由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布建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,另亦持續推動預防及延緩失能照顧、強化失智症照顧量能,整合居家醫療等服務,廣泛照顧不同長照需求的民眾。

二、「長照2.0」—建立優質、平價、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
(一) 社區整體照顧ABC模式,實現在地老化
■ 建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(長照ABC)
為實現在地老化,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加速布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)
、複合型服務中心(B)
、巷弄長照站(C),提供從支持家庭、居家、社區到住宿式照顧的多元連續服務,普及照顧服務體系,提升長期照顧需求者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。至今(108)年11月底,已布建A級584處、B級4,543處、C級2,481處據點,已達成今(108)年度布建目標;使用長照居家式及社區式服務總人數超過25萬人,較去年同期增加9萬餘人(57.41%);服務盛行率亦提升至43.62%。

 

(二)擴大服務對象及項目
■ 服務對象擴大
除65
歲以上失能老人,還包括55
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、50
歲以上失智症者及任何年齡的失能身心障礙者,長照需求服務人數從51萬1千人增加至108年78萬9,245人。
■ 服務項目增加
增加失智照顧、原民社區整合、小規模多機能、照顧者服務據點、社區預防照顧、預防/延緩失能,以及延伸出院準備、居家醫療等17項服務,向前端銜接預防保健,降低與延緩失能,並向後端銜接安寧照護,讓失能與失智者獲得更完整、有人性尊嚴的照顧。具體成果如:
1. 完備失智照顧服務體系:至108年底,失智共同照護中心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分別設置87處、434處,較106年大幅成長2到3倍。
2. 出院銜接長照:106年4月起推動「出院準備銜接長照2.0計畫」,鼓勵醫院結合健保的出院準備服務,研發因地制宜的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流程。因加入該計畫的醫院增加,有長照需求的民眾在出院3天前完成需求評估,出院後取得長照服務的天數,已從實施初期的63日,大幅縮短至7日。
3. 長照服務與醫療照護整合:108年7月19日開始實施「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」,提供以居家失能個案為中心之長照與居家醫療整合服務,截至108年底派案服務人數近5,800人。

 

(三) 服務找得到、容易找
■ 單一窗口
於全國22
縣市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其分站,提供單一窗口,受理申請、需求評估,並協助家屬擬訂照顧計畫等業務,提供民眾便利可及的長照服務。

■ 「1966
長照服務專線」
106年11月24日開通,民眾撥打專線後,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派照管專員到家進行評估,依需求提供量身定做長照服務。

 

(四)新的給付及支付制,量身打造照顧計畫
■ 整合長照服務為4類,讓長照服務更專業多元
有別於過去民眾須各別瞭解後再選擇長照服務資源,新制將原有的10
項長照服務,整合為「照顧及專業服務」、「交通接送服務」、「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」及「喘息服務」等4
類給付,由照管專員或個案管理員針對個案長照需求量身打造照顧計畫,再由特約服務單位提供長照服務,讓長照服務更專業多元,也更符合需求。
■ 更細緻反應不同失能程度的照顧需要
新制增加了更多的評估面向(例如工具性日常活動、特殊照護、情緒及行為型態等),將各類的長照失能者納入長照服務對象;同時將長照失能等級自3級分為8級,可更細緻滿足不同失能程度的照顧需要。
■ 論時數改為論服務項目,讓長照服務更有效率
新制將長照服務以民眾可獲得之服務內容,分別按次、按日、按時等多元支付方式,打破過去僅依「時」計價之模式,並改善過往不同工同酬之情形。此外,為落實《長照法》精神,確保第一線的居家照顧服務員薪資待遇,並提供更好、更穩定的長照服務,吸引健康照顧科系畢業生投入相關產業,政府重視且致力提高照服員的薪資水準。據統計,107年底全職居家照顧服務員平均月薪亦超過3萬8千元,部分工時時薪亦有223元,108年10月照服員人數已較106年增加超過2萬1千人;另,新制建立特約制度,簡化服務輸送及申報作業之行政流程,以全面提升長照服務體系量能。

三、 全面健構友善高齡環境
■ 減輕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租稅負擔:108年7月修正《所得稅法》,每人每年有12萬元的「長照特別扣除額」,不限聘用看護、使用長照機構或在家照顧等樣態,預估29萬人受益。同時考量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對較低所得者無法受益或受益較少,提供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只要108年1月起入住本方案規定之機構滿90天以上,並符合條件者,每人每年最高可領取6萬元補助。
■ 提升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:行政院於108年12月11日核定「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」,針對公私立機構給予每床1至2萬元的獎勵,共有1,849家公私立住宿式機構受益,獎勵近10萬床。
■ 強化社區預防照護服務網絡:聚焦向前延伸初級預防照護,以衰弱、亞健康及健康長者為對象,結合在地服務資源,提供健康促進及延緩失能課程(如運動、認知促進、防跌、正確用藥及慢性病管理),全國22縣市並已設立「社區營養推廣中心」,加強社區長者營養照護服務;另全國22縣市皆已加入「高齡友善城市」,並推展「高齡友善社區」計126個,營造適合長者安居樂活的環境。
■ 創造符合長者需要的友善、支持、尊重與可近的療癒環境:為將醫療機構轉型到健康促進,推動「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」認證,至108年共有654家(醫院、衛生所、診所、長照機構)獲得認證,提供長者更優質的健康照護服務;另推動「基層診所暨社區醫療群推動預防失能之慢性病介入試辦獎勵計畫」,整合轄區醫療資源,強化基層醫療慢性病與衰弱的評估介入能力,在地照顧長輩。
■ 照護科技化關懷長者:建構「高齡整體照顧模式整合平台」,開發資通訊、物聯網及連結輔具等產業,改善長照服務模式;建置「長者居家科技互動平台」,藉由現代科技輔助,讓長者不受時空限制,於家居隨時隨地與人互動,避免因獨居、寂寞降低身體活動,產生衰弱、肌少症等情形。
■ 促進及提升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: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已於108年12月公布,專法保障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權益,使長者享有公平的工作機會,也讓雇主得以定期契約等彈性方式,讓65歲以上的勞動力能夠再運用外,除可透過經驗傳承及世代合作,共創社會及經濟發展,亦可促使長者因與社會的連結,維持健康、有意義的老年生活。

四、 結語
為滿足國民長照需求並達成在地老化目標,政府除將持續拓展目前的居家式及社區式長照服務資源外,未來亦將布建住宿式機構,以及建構從年輕到老人皆適宜居住的銀髮友善住宅,以多管齊下的方式打造「經濟自主」、「健康生活」、及「行動無礙」的高齡友善環境,使長者能擁有健康、快樂及尊嚴的老年生活,工作中的子女亦能安心托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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